企业采用网络推广的方式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宣传,以扩大品牌影响力以及用户基础的做法,已是一个绕不开躲不过的话题,如果直到现在还未实施或者说还未开始着手考虑实施网络营销的企业,虽然还活着,其实已经死了。
大部分企业主在考虑实施网络推广的时候,首先都会想一个问题:以前公司没这样的人才,那么我是先小规模招募网络营销专才,还是先尝试将其外包给一些专业团队呢?因为两种做法都有各自的优势和风险:外包,可以以可控成本,实现明确的交付,但费用高,且需要发包方本身要具有一定的营销战略思路、懂一些网络营销的方法,否则在谈判条件及目标时,很容易被忽悠;而自己招人,可以随时地进行沟通和修正,有利于营销战略的平滑贯彻,人力成本基本也是可控的,只是倘若招募到废材,会存在时间上的浪费。
所以这个问题我们应当从更高的视角去考虑,结果便会很明确:营销是贯穿于企业整个生命周期的事,就如同企业会持续地供应产品或服务那样,是企业运行的环节之一。很多企也先前虽没有很系统很明确的营销意识,但几乎都会去做一些产品或服务的宣传推广工作,这就是营销的雏形,只不过现在我们会更加明确到推销与营销的区别。因此既然营销是一个伴随企业整个生命周期的活动,那么与之相关的资源,我们就必须以战略和长期的角度去安排。也就是说,企业应当组建自有的网络营销部门,当然一开始这个部门可以人很少。
我们可以再换一个角度去看这个问题:如果你具有一点市场营销的感觉,就会明白“商场如战场”的的真正含义,常规的理解把这句话解释成什么商战残酷等等,这是不对的。商场和战场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商战成本是主关可控的,而战争投入到最后往往是不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商场如战场”主要是要告诉我们,我们可以将战争中的战略思想和战术技巧,灵活运用到商战中,而并不是叫大家要拿出所有家底去一赌胜负,以悬梁刺股收场。
所以用这句话我引申出一个小类比:商战中的战场,就是市场占有率,用户便是我们要占领的阵地,就如同战争中的那些山头。将营销外包,就相当于在战役中使用雇佣兵;而自建营销团队,就相当于派出自己的嫡系部队。如此一比喻,我想各位瞬间就会如醍醐灌顶般豁然开朗:雇佣兵只是战术层面的,采用可控投入实现明确标的,但它绝对不是能导致整场战役获胜的关键点,唯有嫡系部队,才能持续地推进,直至最终达成我们的战略目标。
好了,思路回归,我们的结论就是:“企业应当成立自己的网络营销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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